通知公示 |
关于加强村扶贫小组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村扶贫小组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分会: 全市新一轮行政村规模的调整已经完成。为顺应村级管理效能的新变化,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市老区“三会”基层基础工作,现就加强村扶贫小组组长(以下简称扶贫组长)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市统一按新的行政村建制,每村配备一名专职扶贫组长。各分会与村领导班子协商推荐一名扶贫组长人选,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 二、新任扶贫组长原则上曾任村主要领导职务,在本村有较好的声望,有一定的扶贫工作热情,有良好的健康状态,能胜任完成分会部署的工作。对不适应村扶贫组长工作的要及时调整。 三、分会要适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使新任村扶贫组长掌握了解老区“三会”工作职责要求,增强工作主动性。 四、要为村扶贫工作小组创造良好环境条件,做到有专职组长,有活动场所,有工作制度,有活动计划,有档案资料。要关心村扶贫组长津贴的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到位。
兴化市老区经济建设促进会 兴化市扶贫开发协会 兴化市新农村建设研究会 2019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