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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老区“三会”举行更名基金会和协会的 挂牌仪式
兴化市老区“三会”举行更名基金会和协会的 挂牌仪式
10月10日上午,兴化市老区三会举行更名的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和兴化市乡村发展协会挂牌仪式。全体老区三会驻会人员参加了挂牌仪式。 根据国家、省和市“三会”有关文件要求,兴化市老区三会于4月18日和9月28日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分别将原兴化市扶贫基金会更名为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原兴化市扶贫开发协会更名为兴化市乡村发展协会。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职能由原来的“(一)接受政府资助与社会捐赠,组织募捐;(二)对兴化市内相对贫困群体通过助学、助困、助医等项目开展扶贫济困,助力脱贫致富 ;(三)资助兴化市老区经济薄弱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变更为:“(一)接受政府资助与社会捐赠,组织公开募捐。(二)资助相对困难群体通过助学、助困、助医等项目开展扶贫济困,助力脱贫致富 。(三)资助兴化市老区经济薄弱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四) 资助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项目,弘扬老区精神。”兴化市乡村发展协会职能也由原来的“(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强农惠农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典型经验,表彰扶贫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二)开展开发扶贫专题调查,总结推广老区扶贫典型经验,不断探索扶贫新模式,努力提高扶贫效果。(三)大力开展组织扶贫志愿者活动,广泛动员具有爱心的社会能人、有识之士等社会力量参与老区经济建设和扶贫济困等活动。(四)开展助学扶贫活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解决上学难、成才难、就业难和家庭脱贫难等实际问题。(五)积极主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扶贫资金,并完善制度,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为扶贫致富增添活力。 (六)根据经济薄弱地区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承办其他有关扶贫致富事宜”。变更为“(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促进农民致富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发展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二)开展推进乡村发展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乡村发展典型经验,不断探索促进乡村发展的新模式,努力提高推进乡村发展的实际效果。(三) 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广泛动员具有爱心的社会能人、有识之士等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推进乡村发展等活动。(四)开展职教助学帮促活动,帮助困难家庭子女解决上学难、成才难、就业难等实际问题。(五)通过各种渠道筹集乡村发展资金,并完善制度,管好用好乡村发展资金,为促进农民致富助推乡村发展增添活力。(六)根据经济薄弱地区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承办其他有关农民致富和乡村发展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