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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帮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兴化市老区“三会” 时间:2024-03-20 19:13 浏览次数:0

关于做好2024年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

帮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分会:

根据习总书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的讲话精神和《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2024年帮扶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我市乡村发展基金会帮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项目任务:2024年市乡村发展基金会安排助困项目70个,每个项目2000元,14万元;助医项目70个,每个项目3000元,21万元;公募配捐项目1个,7万元,其中:5万元根据乡镇(街道)分会组织公募捐款额按比例配捐,2万元在公募对象中按“三优先”原则选择6个特困家庭由“三会”领导走访配捐慰问。乡镇(街道)分会项目任务详见《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2024年帮扶项目安排表》。

2、严格项目对象:明确帮扶项目对象只能是民政部门2023年底(及申报前)登记在册的低保户、低收入边缘户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户,乡镇(街道)分会在筛选申报对象时务必严格遵守。

3、规范操作程序:帮扶项目要严格按照调查、申报、立项、实施和总结的程序进行。(1)、调查:由乡镇(街道)分会根据项目扶持对象的要求,与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对接,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户进行调查论证,选择相对突出的迫切需要帮扶的项目对象(体现三个优先)。(2)、申报:乡镇(街道)分会填报《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2024年帮扶项目申报表》,并在帮扶项目对象所在村公示一周以上;经村两委会、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和乡镇(街道)分会审查同意后提请乡镇(街道)政府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由分会报送市乡村发展基金会理事会。(3)、立项:在市“三会”各片负责人对所属乡镇(街道)分会上报的《申报表》做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乡村发展基金会理事会讨论确定是否立项,凡经理事会同意立项的项目,由理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4)、实施:对所有帮扶项目一经立项,首先由乡村发展基金会在兴化老区网站上公示一周;在公示无异议后,由会计直接将帮扶项目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到帮扶对象。(5)、检查和总结: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和分会要对帮扶项目进行检查和效益评估,并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中说明。

4、注意申报要求:(1)、申报内容务必做到:真实、准确、全面,章印齐全。(2)、申报时间为: 2024年6月10日前上报。(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兴化市农商行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家境照片。另外助医的项目还要增加《医学(重病)证明》。(4)、申报项目说明:在申报项目时,如果本乡镇(街道)低收入户中无符合助医项目的对象,可以以助困项目申报,但本乡镇(街道)项目数不得突破。

六、项目资料来源:所有表格和文件请在“兴化老区”网站上“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兴化老区网址:http://www.xhlqsh.com/(兴化老区三会第一个字母)。或直接搜索“兴化老区网站”。内容包括:《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2024年资金使用计划》、《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2024年资金使用方案》、《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2024年帮扶项目安排表》和《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2024年助困助医帮扶项目申报表》等。

 

 

 

 

 

    兴化市老区“三会”

                                       2024318 



关于做好2024年兴化市乡村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的通知(兴老发〔2024〕2号)(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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