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
关于2024年乡村发展基金会资金使用的方案
2024年乡村发展基金会资金使用方案的 公 示
根据《慈善法》和市乡村发展基金会章程的要求,现将经市乡村发展基金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乡村发展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5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兴化市老区三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兴化市八字桥广场刘家巷5号。 邮编:225700;电子邮箱:xhlch2016@163.com。 电话:0523-80213156,0523-80213158
兴化市老区三会 202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