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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固“行动年”成果 继续推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

作者:兴化市老区“三会” 时间:2016-05-11 11:14 浏览次数:0

关于巩固“行动年”成果 继续推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

兴老发〔2016〕4号

  过去的一年,在市老区经济促进会、市扶贫开发协会系统全体人员的精心组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扶贫志愿者行动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新发展扶贫志愿者620人,扶贫志愿者总人数达6460多人;志愿者捐款(资助)总额达3690万元,其中资助特困(五保)户3429人,资助特困学生1093人,资助建桥164座,修路44.3公里,资助建校10所;结队帮扶就读高中学生131人,实现助学百名特困生目标。开展行动年的实践,给老区建设工作增添了新亮点,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积累了新经验。为继续巩固行动年成果,进一步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志愿者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定发展志愿者队伍。乡镇各分会要始终坚持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这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由于多种原因,截止上年末,我市乡镇分会发展扶贫志愿者工作不平衡性较大,部分乡镇志愿者人数已超过300人,少数乡镇还不足80人。要克服因认识不足、工作不力而忽视扶贫志愿者队伍发展的状况,发挥分会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多种方式,继续动员包括工商业主、经营能人、镇村干部、教师、医生、退休老同志及社会各界乐善好施,有意愿、有爱心、有实力的人加入志愿者队伍,使扶贫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

  二、积极开展志愿者帮扶活动。要尊重志愿者意愿,激发志愿者热情,引导志愿者围绕“助困、助学、助医、助稳、助美”开展多种帮扶行动。对一些低收入户,可引导志愿者照顾安排就业增加收入;对因灾祸病残致贫户,可引导志愿者通过捐款“众人帮一人”;对一些贫困家庭子女就读高中或大学有困难的可继续引导志愿者结对资助;对一些无依靠、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五保户可组织志愿者上门慰问服务;对经济薄弱村为美化村庄环境或改善交通状况缺乏资金的,可动员志愿者尽力解囊相助;根据需要,还可鼓励有热情、有威望的志愿者积极参与一些家庭、邻里及干群之间矛盾纠纷的调解,协助维护农村稳定。总之,要通过多种形式努力让每位志愿者愉悦地用行动表达扶贫意愿,充分发挥扶贫济困之能量,为全面实现小康多作贡献。

  三、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要注重运用有线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媒体,以及政务(厂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有条件的乡镇可通过组织文艺演唱队大力宣传扶贫志愿者乐善好施的典型事迹,放大志愿者扶贫效应,营造扶贫志愿者踊跃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使扶贫志愿者做善事受人尊、受人夸、受好评。通过大力弘扬志愿者无私奉献的精神,促进全市老区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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