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 |
全面小康村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0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小康村建设工作,坚持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为突破口,大力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四村同创”、环境优美乡村建设及省级康居乡村创建等活动,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去年底,全市有491个村达到泰州“经济发展好、农民生活好、公共服务好、乡风文明好、农村环境好、管理民主好”六好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占总村数的80%,先后有6个村获得泰州市全面小康“十强村”
荣誉称号、 12个村被评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村。 成效 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市紧密结合发展实际,集聚各种资源要素,努力拓展发展空间,出台了《关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创新设立村级集体资金“现金池”管理模式,制定土地流转服务管理费、土地流转溢出面积回收等强村政策,多形式、多举措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各镇村也不断拓展思路、找准定位,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地探索出资源开发型、资产租赁型、参股企业型、农业观光型、合作经营型、政策扶持型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和实现形式。2014年底,全市613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4.28亿元,村平69.8万元,其中戴南镇董北村和永丰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超千万元,71个村超百万元,20万元以上的村实现全覆盖。 二是农民增收步伐明显加快。近年来,各地紧紧围绕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工作目标,着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创业就业等各项工作,农村经济呈现平稳发展态势,农民收入保持持续增收。通过鼓励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组织,采取全程托管、联耕联种、股田制等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以政策倾斜和优先配套建设农田基础设施的方式,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去年底,全市农民合作社达1765家,登记成员38.7万户,成员出资额39.4亿元;农地股份合作社207家,入股土地15.67万亩;注册登记家庭农场850家,村级经济合作社611家,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4258元。 三是农田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实现农业机械化、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力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计划”,通过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土地整理等项目,加大财政投资力度,重点建设机耕桥、机耕路、电灌站等农田基础设施,全力打造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加快推进市级标准粮田改造工程。 四是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及省和泰州市统一部署,市于2011年启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并于2013年年底,按照低水平、全覆盖的要求,对全市所有行政村进行了整治,实现了“五年任务三年完成”。 2014年起,坚持一手抓整治提升,一手抓长效管理,全面启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并整合“一事一议”奖补、农村改厕、农桥建设、村庄绿化、体育健身器材下乡等项目资源,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体发包、加强监管、分级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河道管护“河长制”,市场化、常态化开展水环境管护。大力推进林业绿化工作,重点抓好绿色产业、绿色通道、绿色家园“三大工程”建设。 问题 一是乡村规划编制滞后。全市虽已完成了村庄布点规划,但绝大部分是简易的、重复的、无特色的规划。乡村规划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不够紧密,建设规划规模小、布局散,一些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还处在自发状态。 二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性大。城郊乡镇所在村、集镇所在村和少数工业经济发达乡镇所属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较好;而边远的村,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集体经济一般比较薄弱。同时,少数村干部开拓创新精神不够,思路不开阔,发展动力不足,发展集体经济思路狭窄,依赖程度大,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资源等优势求发展。 三是农民持续快速增收难度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低下,创业能力不强,农民劳务收入巩固提升困难,非农产业收入增长缓慢;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数量少、规模小、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现代农业、设施农业发展薄弱;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对策 当前,如何加快全面小康村建设工作,笔者认为,应围绕“党建引领、规划先行、市场运作、产业支撑、乡村治理” 的思路,将基层农村精心打造 成“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全面小康示范村。 一是围绕“党建引领”,夯实村级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小康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全面小康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与农村基层先进党组织创建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加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村两委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增强带领农民群众建设全面小康村的能力和本领。推行农村“4+2工作法” (村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完善全面小康村建设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程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是围绕“规划先行”,提升村庄规划质量。规划是建设的灵魂。要把完善优化规划放在全面小康村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一村一策一方案”,实施差异化指导和个性化塑造,把一个村当作一幅画来设计,把一户农家当作一个景点来改造,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品”。要传承民居文化,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规划选址做到水、村相互交融。在全面小康村的建设上,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尽量就地取材,因陋就简,少一点人工雕琢,多一点自然灵性。 三是围绕“市场运作”,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利用村里闲置的房屋、土地及集体所有的林地、水面等资源,通过参股、租赁和联合开发等形式,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村级经济“造血”功能。扩大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为全面小康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四是围绕“产业支撑”,带动农民创业增收致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农村富民产业体系。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把土地流转作为现代农业的突破口,用好省市出台的土地流转、设施农业等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养生保健等产业,加速全面小康村和新型产业的联姻,让农民在产业层层增值中分得利润,实现农民收入多元化。 五是围绕“乡村治理”,构建乡村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小康村建设的落脚点在“村”,重点在“农民”。要大力宣传美丽乡村的意义和内容、党委和政府的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制定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村规民约,重点把环境整治、庭院保洁、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内容写进村规民约,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认真做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强化各项运行维护制度的落实、管理和考核,规范农村公共服务资金使用。通过建立新型乡村治理机制,把农民的主体作用真正调动起来,让农民自觉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全面小康村建设,进一步巩固全面小康村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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