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 |
培大育强经营主体 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戴家村位于兴化市东郊,南临S333省道,北接戴昭公路,前依梓辛河,后枕车路河,水陆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境内并有“南荡遗址”、得胜湖景区。我村由戴一、戴二、戴三、戴四和平家5个自然村合并而成,共有23个村民小组、1672户、人口5430人,耕地面积3186亩,水面8900亩,其中精养水面6928亩。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6620元,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200万元以上,两项指标均居全乡首位。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老高兴东公路新建、得胜湖开发,我村产业发展步入了“黄金时段”,逐步形成了颇具规模的水产养殖、渔网编织两大主导产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相继涌现。随着产业不断发展、新型经营主体逐渐增多,给我村新农村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几年来,我村新农村建设累计投入资金已达2000万元。2013年,我村村庄环境整治达到市星级标准,2014年又被省列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一、发展特色产业,夯实经营主体根基 针对我村人多、田少、水面资源丰富的实际,我们把“念水经、走水路、发水财”确定为产业发展的主题,并持之以恒抓推进。 1、抓改造升级,发展水产养殖。一方面,对村级原有荒滩水面进行规划,实施整体开发改造,由粗放粗养向精养转变,全村共整理开发改造精养鱼池4500亩;另一方面,改变养殖模式,由单一养殖向成鱼养殖、河蟹养殖、立体养殖转变,全村特种水产养殖已占养殖面积三分之一。目前,全村年产成鱼4900吨,产值5390万元,利润1100万元;河蟹等特种水产养殖73吨,产值876万元,利润438万元。 2、抓链条延伸,发展渔网编织。我村渔网编织产业起源于80年代初,起初由几户村民为捕鱼、捕虾、捕蟹发明制作了笼子,随着水产养殖业发展壮大,渔网编织已从自给自用向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产业链条不断拉长,销售渠道不断拓宽。目前,全村渔网编织业从业人员已达1200多人,销售额已达亿元以上,仅支付劳务报酬就达2500多万元。戴家渔网编织已列为市级非遗物质文化生产基地。 3、抓配套服务,发展第三产业。水产养殖、渔网编织带动了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全村鱼蟹饲料、药品销售、渔网销售、成鱼捕捞、物流配送等产业相继涌现,并不断发展壮大,目前从业人数已达600多人。 二、开辟绿色通道,增强经营主体实力 为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规模化、集约化,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我村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为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提供用地、用电、技术、金融、保险等服务。 1、规范水面承包,发展养殖大户。通过对精养鱼池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规范水面承包合同,规定到期鱼池全部到乡招标办进行公开招标,并根据市场行情,合理确定承包金额,在全村形成了良性发展态势,全村从事水产养殖大户已增至150多户。 2、整合资源优势,发展专业合作社。为促进水产养殖业有序发展,我村先后组建了兴化市南荡、永杰、乐海、赛阳澄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共享市场供需、销售价格、技术指导等信息和服务。为避免渔网编织恶性竞争,我村组建了兴化市戴家虾笼编织专业合作社,对渔网编织在原材料购买、渔网标准化、渔网销售价格制定、物流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全村水产养殖、渔网编织、青虾养殖等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0余家。目前还有2家正在申办之中。 3、提供优质服务,助推经营主体发展。我村已投资200万元,对养殖渔池进行电网改造,按照全覆盖要求将高压线架设到塘口,既降低养殖户养殖用电成本,又增加了塘口招标价格底标。渔网编织原是露天作业,我村在公路沿线调整闲置土地,供给渔网编织大户搭建遮阳标准大棚。全村现已有15户渔网编织实行了工厂化生产。同时,我村积极运用互联网,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把我村水产品、渔网、农产品放到网上销售,开拓了销售渠道。此外,我村还在金融小额担保、税务、保险等方面为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服务。 三、发挥导向作用,提高经营主体素质 新农村建设不仅要抓经济建设,抓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要抓好居民、经营主体的文明素质提升。 1、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文化长廊、送戏下乡、文明户评比等,大力弘扬正能量,着力提高居民素质。 2、协力开展法制教育。我村与乡司法所联系,开展了法制示范村创建,全村共设法制专栏10处、法制标牌58块,并投入建立全乡第一家电子监控村。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引导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3、大力弘扬典型。全国劳模许杏桃、全国孝老爱亲好人毛如勤是我村优秀儿女,我村通过不同方式,大力宣扬他们事迹,教育引导居民、经营主体,学习先进,激发动力,凝心聚力抓发展,齐抓共建新农村。 四、坚持同步发展,构建良性互动。 通过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我村在“富民强村”的大道上迈出了坚定的步伐。随着村民口袋一天天鼓起来,产业发展一步步壮大,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也带来了新机遇。以前,我村庄子大,呈散状发展,村庄没有一条象样的道路。2011年,我村围绕“南北打通道、对外树形象”思路,组织开展了村庄改造和星级创建,实施了房屋拆迁、道路浇筑、驳岸新建、户厕改造,并配套进行绿化、亮化、美化、洁化工程。目前正按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村庄综合服务中心、文化长廊、污水处理、绿化景观带等建设,并完善手续规划建设农民居住集中区。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我村道路通达了,环境变美了,形象提升了,为我村产业发展和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创造了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我村以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1、坚持把产业发展放在新农村建设的头版头条。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作,涵盖了经济建设、公共事业建设等。而经济建设是公共事业建设的基础,公共事业建设则是经济建设的保证,两者相辅相成。对村级而言,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的。新农村建设不能“单打一”,而应放在时代背景下全方位考量。因此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因村制宜,突出特色产业发展,实行家庭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从产业发展、农民致富中获取转移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实力和物质支撑。 2、坚持把培育经营主体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建设的主要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扩大产业规模、提高集约生产、提升产品标准层级的同时,对新农村建设既产生反哺作用,又起着重要的带动和推进作用。因此,必须在抓新农村建设中,千方百计培大育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重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加强农业人才培训和农业科技服务,同时要在财政扶持、用地用电、税费优惠、农业信贷等方面大力给予支持,从而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新农村建设的良性互动格局。 3、坚持把文明素质提升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抓手。李克强总理指出,新农村建设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地位要突出,农民文明素质提升更是重中之重。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既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提供人才支撑,更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一方面通过拓宽渠道,抓好新型农民技术培训,推动新型农民技能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典型引导、文明创建,持续不断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推进新农村建设健康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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