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 |
求真务实惠民生 开拓进取谋发展
农工办既是“三农”工作的牵头单位,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20字总体要求,研究探索创新农村经营机制,努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壮大村级实力,务实抓好民生工程,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全力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现就如何提升新农村建设工作水平,提出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强机制,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一是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为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筑牢基础。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全面推行土地流转示范合同、租金增长、备案登记等制度,搭建好土地流转便捷高效的交易平台。今年全市计划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万亩,新组建家庭农场600家以上,其中粮食类家庭农场400家以上。加大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指导。强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推行土地流转指导价和租金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方式,引导土地连片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二是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农业”产销新模式。构建农产品产销电商对接平台。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产品网上批发零售,加速推进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化。开展电子商务展销。采取多形式开展各类农产品电子商务合作推广活动,鼓励传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创新转型,为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电子商务扶持力度。培育一批能熟练掌握农产品电子商务技能的人才和农产品电商带头人,打造一批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政策。在现有的各类补贴、优惠政策基础上,制定关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的财政、税收、贷款贴息等优惠扶持政策,提高专业大户转为家庭农场、成立农民合作社的积极性。完善工商注册登记认定办法。明确家庭农场、合作社认定标准、登记要求和操作规程,开通绿色通道,明确家庭农场法人资格。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设立家庭农场、合作社专项农业保险办法,探索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预期收益保险模式,完善家庭农场、合作社常年雇工意外伤害保险,切实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防灾减灾能力。 二、强实力,夯实村新集体经济基础 一是充分认识村新集体经济发展特点。改革产权制度。通过清产核资、股权界定、股份量化,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关系,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改革经营方式。通过兴建标准化厂房、商业用房等物业用于出租,大力发展资本经营、资产资源租赁和承包经营,改变传统经营方式,走风险小、收益稳的经营路子。改革分配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使农民得益更多、更直接。力促当年村净积累在30万元以上的村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实行按股分红和福利分配相结合,让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状况与成员的利益联系更加紧密。 二是努力拓宽村新集体经济发展渠道。规范资源管理。加大资源的清理力度,解决过去部分资源发包时间长、价格低、没有增长机制的问题;加大资源公开招投标的竟标力度,不仅注重程序规范,更要注重招标实效;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土地整理、河塘疏浚、土散坟清理、道路建设等对集体水面、荒沟荒渠、低产低洼田等资源适度投入改造,提高利用价值。创新资金管理。全面实行非现金结算,从源头上控制盲目支出、滥支乱用现象,监管资金流向,增加存量资金;做好土地复垦保证金收缴工作,不断放大“现金池”管理效应,促进资金的保值增值;在安全增值、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村级资金投资,在城区或中心镇建设农贸市场、购置店铺、标准厂房等,提高资金经营效益。拓宽发展途径。结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利时机,积极推动农村承包土地整村流转、连片流转,获取土地流转服务收益和土地整理面积渗溢收入;鼓励村级集体领办各类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主体,为农户提供农机、育秧、植保等专业化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三、强民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惠农减负政策。落实农民负担监管“五项”制度。在监管涉农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级组织负担的基础上,向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化服务以及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等领域延伸,防止和纠正各种加重农民负担和损害农民、村级组织利益的问题。落实惠农政策。准确核定粮食种植面积和农业经营户数量,实施网上申报、核实发放和公示机制,进一步放大种粮补贴效应。全面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网上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透明度。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范围。村级公益事业重点突出道路、农桥、改厕、路灯亮化等项目建设,努力构建“政府资金引导、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不断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化水平。 二是继续加大薄弱村扶持力度。整合资金助推经济薄弱村发展。据统计,通过设立市“现金池”账户,每年可增加村级利息收入600多万元,收益比整合前提高了8倍,村平增收1万元以上。建立村级债务化解政策和奖励基金,帮助薄弱村化解村级债务,使其“轻装上阵”。完善标准厂房扶持薄弱村项目。在将标准厂房产权落实到村,固化产权和收益权的前提下,由市里继续帮助经营管理,确保经营收益。内挖潜力促进经济薄弱村发展。将集体场基、秧池收回统一发包,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渗溢面积,出台政策支持村集体向土地连片流入大户合理收取一定的设施配套服务费。 三是扎实推进精准化扶贫。完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适时退出机制,对建档立卡低收入户逐户逐人进行排查,准确界定帮扶对象,确保帮扶对象更精准。优化挂钩帮扶机制。结合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把扶贫开发工作抓严抓实,确保每个经济薄弱村至少有一个市级机关部门挂钩帮扶,每个农村低收入户由一名机关干部帮扶,确保结对帮扶更精准。实施精准帮扶机制。对目前尚未脱贫的农村低收入户从有无劳力、项目、资金、技能、脱贫意愿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因人而宜、因户施策,实行不脱贫、不脱钩,确保帮扶措施更精准。 四、强组织,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农经队伍素质建设。树立大局意识,确保党的农村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执行意识,克服宗旨意识淡薄、事业心不强等现象,做到令行禁止。定期组织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和调研等活动,切实掌握当前影响农村发展的关键问题、重大政策,做到学以致用,努力打造学习型农经队伍。 二是加强农经队伍能力建设。首先是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把主动协调处理农村矛盾作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上访群众,做到化解纠纷不回避;面对难点问题,做到把握政策不草率;面对违法违规,做到严肃查处不留情。其次是提高统筹协调的能力。农经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尤其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学会牵头、学会配合、学会处理好上下左右的关系,要既能当好牵头部门,主动组织实施;又能当好配合部门,积极协助支持。最后是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坚持多学、多思、多实践,加强对推进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质增效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落实好党委政府工作任务,提升服务全市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三是加强农经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 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断加强农经干部勤政廉政建设。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紧盯具体问题,每季度督查面不得少于25%。特别是在中秋、国庆期间,尤其要加大对村级财务督查力度,如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公款相互吃请、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和实物、违规挪用集体资金、账面报支烟酒等问题。按市纪委要求,今年第三季度每乡镇至少上报一件违反“四风”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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